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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猎杀野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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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刚吃饱,没有那么快睡觉,三个人半躺着抽烟,今晚上也不会全部休息,轮流值班,在山里过夜,有条件的情况下,还是要有人值夜的,省的睡梦中被猛兽突袭。

  “二哥,这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了!”莫聪感叹的说到。

  “滚蛋吧,二十还不到,说什么一辈子,以后好日子多着呢。”莫斌训了他一句,以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时候,你肯定不这样想。

  “是啊,今天像做梦一样。”孟庆民也说到。

  “你俩谁大啊?”莫斌好奇的问到。

  “我大,我比庆民表弟大一个多月,他又比老五大一个多月。”莫聪得意的说到。

  “行,你俩一样大,都是好猎手,又是亲戚自己人,以后出去干啥都一起,互相有个照应,有啥好处都平分,也别计较一点半点的。”莫斌交代他俩。

  “那当然了,不说是亲戚了,我俩从小就认识,还一起上了几年小学呢,原来有时也约着一起打过猎,庆民比我稳重,心细一些,我俩搭档挺好的。”莫聪翻身坐起来,他没有意见。

  “我觉得也挺好,我俩互相了解,配合的一直挺好,都不是计较的人。”孟庆民老实的说到。

  “那就这样定了,有机会我就多带带你们,我要没空你俩就一起行动,年前哥带你们去东北,那里山多猎物多,物资丰富,咱们干一票大的。”莫斌决定带他俩出去见见世面,对以后有好处。

  两个小伙子兴奋的不行,从小到大,最远的也就是去京北莫斌家里,也不过一两次而已,能去东北见识一番,肯定兴奋。

  “哥,给我们聊聊你打仗的事呗?”莫聪央求到。

  “好吧,我是48年春天走的……”莫斌斜躺着,和他俩讲着自己的经历,冬夜漫长,也无聊的很,总不能扑克牌斗地主吧?

  凌晨时分,莫斌起来替换表弟,让他进去睡一觉,自己值夜,他有金手指不说,还有高科技,偷偷的试试热成像能不能用。

  周围根本没有大的活物,莫斌无聊开始研究改装一支苏45,朝着狙击步枪的方向改装,而且后边的木质枪托改掉成折叠的,方便以后携带,再安装上可拆卸八倍镜,基本上算很完美了。

  早上莫斌用剩的鸡汤,煮了一锅咸面条,两个家伙也没有看过他的背包,也不知道他带的啥,有好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?

  早早的吃完了早餐,收拾好营地,继续往深山出发,外围的猎物还是很少,不是隆冬大雪天,冬眠的猎物饿急了才会出来。

  上午急匆匆的赶路,顺手打了一些小动物,最大的是一只麂子,也是莫斌的气狗干掉的,一下打中了脖子,第二发打中了脑袋,直接就翘了。

  临近中午,干脆就地休息,准备午餐,顺便把所有的猎物清理一下,省的带着累赘。

  这里也是深山了,他们三个人体力好,又年轻,赶路的速度很快,可能也和连续补充营养和空间泉水有关系,一点也没感觉累。

  莫斌让他俩挖个陷阱,收集一个柴火,他自己带着猎物去清理,方便快捷,还可以把其它的收进空间内备用。

  空间内的两条莱州红,实在不方便放出来,最近开始搞事了,期待着它们的下一代,到时候带出来也不会那么的突兀。

  回去也让家里亲戚,帮他寻摸几只赶山犬,或者年底到东北搞几条,有了猎狗,打猎的安全性大增,捕获的猎物也会更多。

  莫斌走了挺远,找到了一条小溪,都已经结冰了,不过下面还有流水,说明上游一定有温泉,要不然这个天气早就冻结实了。

  搬了一块大石头,砸了一个大洞,其实他根本可以不用,也就是做做样子而已,猎物收进空间内,瞬间完成了清理,搞了一点血撒进了冰窟窿。

  用处理好的麂子皮,做了六副半截指头的手套,下次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出来了,送给家里人也好啊,省的干活冻得哆嗦。

  没办法,麂子皮只有那么大,冻着再猎到了再做,家里的人都可以搞一副,漫长的冬季,冻得伸不出手来,大部分人手都长冻疮,开裂,一沾水痛的要死。

  哪怕是上学的老六,戴上了写作业也不怕冷啊,要是能用狍子皮做更加的保暖。

  反正也不急,他根本没有想过空手而归,到时候做一些皮衣服,又保温又耐脏,还相当的结实。

  中午简单的煮了些内脏和肉,热了一些二和面的馒头,兄弟三个迅速的吃饱。

  “记着这里,以后做个汇合点,晚上回来咱们搭个简易木屋。刚才我发现那条小溪下面还有流水,咱们顺着往上走,我怀疑上游有温泉,可能会有大型动物饮水,准备好枪支弹药听我指挥。”莫斌指挥行动。

  三个人沿着小溪逆流而上,越走冰越薄,水流也大了起来,再往上只是两边结冰,中间是流水。

  莫斌手持换了苏45,小心的在前面开路,没多久就到了一片山谷,这里竟然还有绿色,温度也高了不少。

  他的耳朵很灵敏,听到了扑腾声音,还有猪的哼哼声,这是碰上野猪群了,不知道有多少!

  一摆手,三个人蹲下了,“前面有野猪群,不知道有多少只,虫子你拿着这把苏45,从左边绕过去,给你四个弹匣。民子你从这边慢慢向前,用我给你的子弹,我从右边绕过去,听到我的枪声再开枪。”莫斌安排战术,表弟也是用的苏45,这玩意很泛滥,也很实用。

  莫斌的路途最远,他的动作迅速,速度很快,边走边观察,野猪这玩意别看很蠢,杀伤力巨大,但是它们的嗅觉很灵敏。

  这是一个中型的野猪家族,大大小小的有四五十头,一头有四五百斤的野猪头领,正泡在水泡子里面,享受着三妻四妾的美好生活,周围的半大猪崽子,估计都是它的后代。

  莫斌掏出改装过的狙击枪,盯上了最大的公野猪,第一时间要把它干掉,剩下的也就没了主心骨。

  离了大概有六七百米的距离,两世的枪法都还不错,特别是这一世,不说神枪手也差不多,战场上磨练出来的,再加上八倍镜的加持下,照着野猪的眼睛,扣动了扳机。

  枪声一响,就是行动的信号,另外两个方向,几乎同时开火了,莫斌迅速的对准备另外一头大家伙,开枪,换一个继续。

  他们的突袭,打了野猪群一个措不及防,反应最快的野猪,也就是吃草的,倒下的也是最快,因为好的猎人都知道,泡在水里戏水的,跑出来也需要时间的。

  一时间枪声大作,野猪群也反应过来了,开始四面八方的逃窜,莫斌一枪一个,迅速的打完了一个弹匣,开始对着没跑远的开枪。

  已经打不到头部了,他就照着腿关节野猪腰和腿关节开枪,达姆弹强大的杀伤力,一下能把腿关节和腰椎打断,野猪轰然倒地,虽然死不了,但是也跑不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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